2016年1月31日 星期日

Persistence.

     反正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個月至少要寫一篇blogpost竟然變成了一種習慣、一種堅持。雖然也時常會苦惱這個月究竟要寫些什麼才好,畢竟只是個平凡人,每天的生活也那麼地千篇一律,也沒有什麼可歌可泣的故事值得分享,但是卻總覺得這是一種必須被堅持的堅持。

     有些事情,當你決定要放棄的時候其實一切都很簡單,你總可以有辦法找到千萬個理由來說服自己放棄那已經堅持許久的堅持,但當你想要重拾回那已經被你放棄的堅持的時候,一切就變得那麼不簡單了。就好像戀愛一樣,當你決定要分手的時候,往往都可以一句話就搞定;但是當你後悔你的決定了,決定要複合的時候,一切卻變得那麼地不簡單——就和堅持寫部落格這件事情一樣。

     或許真的,放棄寫blopost這件事情真的很容易,可是當在未來的某一天你突然想再重提起筆,寫下一篇文章的時候,或許你會突然間發現——咦,怎麼我已經喪失了用文字分享故事的能力了?
    
     於是乎就這樣隻身一人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開始了新的生活。很多人問過我為什麼是中文系?這個問題,我想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我自己也沒有一個滿分的答案。一直記得有人告訴過我你可以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但卻不可以不知道自己不要的是什麽。或許就是衝著這句話,所以才會選擇了中文系吧,我想。

     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認識了一些新朋友,也遇見了一些舊朋友。可能因為現在的大家都是自己一個人,所以在看到熟悉的人時總會感到格外的親切。開學了近兩個禮拜——上了課,見了老師,認識了新同學,讀過了新課本,如果你問我這是不是我想要的大學生涯,我想我只能告訴你,至少到目前為止,還不討厭這一切。


     “選擇——選你所愛,愛你所選。


     這是我高二班主任在得知我將要讀中文系的時候告訴我的一句話,一直,記在心裡。可能人生中就是總是充滿各種武術的選擇,或許你能選擇的永遠都不會是你最想要選擇的那個,但是既然做出了選擇,既然是自己選的,那便喪失了後悔的權利。自己選的路,哪怕是跪著,也要走完。

     放棄,看似容易,其實不然;堅持,看似不簡單,其實也不難。